各市直属团组织,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:
2008年度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为进一步规范、有序地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分重新申报和新申报两大类。
1、重新申报对象:已获2007年度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称号的集体(岗位),不参加重新申报的作自动摘牌处理。
2、新申报对象:(1)2008年新创建的集体(岗位),该集体(岗位)35周岁以下青年必须占50%以上,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(2)未评上2007年度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原创建集体(岗位),不参加新申报的不得参加年终评审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创建单位提出申请,并拟定创建目标和方案,重新申报对象填写《2008年度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重新申报表》(附后),新申报对象填写《2008年度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申报表》(附后);
2、市直属团组织审核同意。
三、申报办法
1、行业系统申报。以行业系统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,由该行业系统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、团(工)委向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。
2、镇(街道)、开发区申报。隶属于各镇(街道)、开发区且未以行业系统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,由各镇(街道)团(工)委负责向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。
3、直接申报。部分工业企业、重点工程和直属单位中的创建集体,可由所属团组织直接向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08年6月30日前申报工作结束。
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按要求积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把好质量关,将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团市委内,联系电话:63981537),同时加强对创建岗位的指导、管理、监督工作。
附件1、2008年度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重新申报表
附件2、2008年度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申报表
附件3、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岗位成员基本情况表
慈溪市 活动领导小组
2008年5月19日
主题词:青年文明号 申报 通知
报送:宁波市“号·手”活动指导委员会、宁波团市委,市委办、市委组织部、
市委宣传部,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
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
(共印 60 份)
附1:
2008年度慈溪市“青年文明号”重新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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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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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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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获市青年文明号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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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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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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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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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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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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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规划 |
(另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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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 |
市直属团组织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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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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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重新申报对象填写此表,请于6月30日前上报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团市委内)。
注:此表应与创建申报表一起上交;岗位成员如有调动,应及时向市“号·手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团市委内)上交调整后的名单,以便备案。备注栏中填写该成员在创建岗位或单位中担任的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