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直属团组织:
2008年度宁波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预先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截止2008年7月16日,逾期不予申报。
二、申报对象:获得慈溪市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的争创集体。
三、申报条件:
参加预先申报的集体必须符合《宁波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》以及各单位制订的管理细则中有关申报条件要求。
四、申报程序:
1、行业系统外的,市直属团组织将有关材料上报到团市委城区部,由团市委城区部统一上报到宁波市“号手”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。
2、行业系统内的,市直属团组织直接通过行业系统内上级团组织申报。
五、材料报送:
预先申报的集体需认真制作并提交附件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。上述材料必须打印,一式两份,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市委城区部。
六、工作要求:
预先申报集体的数量原则上不作限制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务必做到严格把关、好中选优,并能够结合争创集体实际和行业特色,围绕“青年文明号创业创新示范行动”实施意见、文明城市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,加强对预先申报集体的业务指导,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。根据甬青文办〔2008〕3号文件明确规定,对未参加预先申报的集体,将不予申报2008年度宁波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团市委城区部联系。联系电话:63981543;63981533 联系人:赵录平,陆亚玲。
附件 :2008年度宁波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预先申报表
团市委城区部
2008年6月30日
附件:
2008年度宁波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预先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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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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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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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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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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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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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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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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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周岁以下青年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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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
要
事
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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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
两
年
获
奖
情
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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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)区或市有关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、市直属单位团组织意见:
盖 章
年 月 日 |
市“号手”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意见:
盖 章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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